(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各专业复试要求详见学院或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调剂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
4.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未参加数学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学三统考的专业,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8.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二)关于《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说明
《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系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生源及复试工作由我校相关学院负责,录取后由浙江财经大学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浙江财经大学完成,第二学年起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在嘉兴学院完成,毕业时颁发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其它说明请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考生须在复试之前签订《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2),明确本人已了解联合培养计划的有关情况及要求,志愿参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
(三)调剂流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研究生院和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院自主设定,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如果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6.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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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 | -- |
工商管理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工商管理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5 | -- |
工商管理 | 濮阳市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3年 | -- |
工商管理 | 沈阳立得职业培训学校 | 2.5年-- | -- |
工商管理 | 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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