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