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必须携带户口簿或能证明户口在京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京工作但不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必须能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方可选择本考点:“人事档案在京证明”或者《北京市居住证》或者社保证明(近连续3个月及以上)或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近连续3个月及以上)。其中,“人事档案在京证明”应由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具有档案存放资格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北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需提供原件1份,模板见附件1)。由考生所参加的考研培训机构开具的证明,一律无效。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报名公告选择法往届生提供户口或工作单位在京证明(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除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