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申请人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申请材料中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交学院予以核实。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申请人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申请材料中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交学院予以核实。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申请人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申请材料中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交学院予以核实。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申请人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申请材料中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交学院予以核实。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取得学士学位且本科阶段学习为全日制;
3.取得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4.本科或者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相关或相近;
5.外国语要求:
(1)英语:取得大学英语6级证书或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托福成绩达到80分;
(2)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及以上或专业四级。日语:非日语本科,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及以上;日语本科毕业,日语水平达到一级(N1)。俄语达到专业四级或非专业六级合格及以上。
二、提交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书。
三、专家推荐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一)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1位。
(二)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非报考导师)1位。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需3位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需3位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需3位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需3位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四、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或面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综合科研楼 616室)。
邮编:100088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19
另需注意: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注明: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申请材料邮寄或面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综合科研楼 616室)。
邮编:100088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19
另需注意: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注明: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申请材料邮寄或面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综合科研楼 616室)。
邮编:100088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19
另需注意: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注明: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申请材料邮寄或面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综合科研楼 616室)。
邮编:100088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19
另需注意: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注明: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五、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社会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社会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社会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社会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楼B518)
邮编:100088
联系人:冯老师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楼B518)
邮编:100088
联系人:冯老师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楼B518)
邮编:100088
联系人:冯老师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楼B518)
邮编:100088
联系人:冯老师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中欧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中欧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中欧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中欧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本科专业、硕士专业、博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学位。
二、申请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专家推荐信两封。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两位专家组成需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1位、外校具有高级职称同行专家1位。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推荐信应由推荐人亲自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处签字。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A402,中欧法学院,陈老师收,邮编:102249,电话:010-59915784。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A402,中欧法学院,陈老师收,邮编:102249,电话:010-59915784。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A402,中欧法学院,陈老师收,邮编:102249,电话:010-59915784。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A402,中欧法学院,陈老师收,邮编:102249,电话:010-59915784。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工办(科研楼A63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908474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工办(科研楼A63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908474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工办(科研楼A63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908474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工办(科研楼A63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908474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国际儒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国际儒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国际儒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国际儒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2.具有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或取得历史、哲学、中文等人文社会科学学士或硕士学位。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研工办(科研楼B404)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58908001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研工办(科研楼B404)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58908001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研工办(科研楼B404)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58908001
申请人须将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申请学院。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研工办(科研楼B404)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58908001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人权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人权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人权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人权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教育背景
1.本科及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
(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至少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
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至少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
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至少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
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至少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
2.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有全日制本科统招统分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已取得硕士学位(报名时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但以取得硕士学位为入学条件)。
3.法学专业背景: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三)学术条件
有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含毕业论文)和调研报告。代表性研究成果于报名时提交。
有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含毕业论文)和调研报告。代表性研究成果于报名时提交。
有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含毕业论文)和调研报告。代表性研究成果于报名时提交。
有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含毕业论文)和调研报告。代表性研究成果于报名时提交。
(四)外语能力要求
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语言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语言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语言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语言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英语等级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分数不低于425分;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3)托福成绩95分及以上;
(4)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英语)。
外语语言为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https://www.***.cn/article/1473)。
上述考试的成绩不设有效期。
外语语言为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https://www.***.cn/article/1473)。
上述考试的成绩不设有效期。
外语语言为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https://www.***.cn/article/1473)。
上述考试的成绩不设有效期。
外语语言为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https://www.***.cn/article/1473)。
上述考试的成绩不设有效期。
(五)就业方式
申请人的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申请人的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申请人的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申请人的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二、申请材料
请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学校,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地址附后。
请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学校,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地址附后。
请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学校,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地址附后。
请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学校,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地址附后。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58902813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58902813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58902813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58902813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研究院的后续通知。
证据科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研究院的后续通知。
证据科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研究院的后续通知。
证据科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研究院的后续通知。
证据科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2)教育背景
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学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学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学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学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拥有申请人就读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
(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
(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已有公开出版的论著或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在CSSCI期刊发表者优先录取。
4)外语水平:
(1)英语:取得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其他语种(含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实际考试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我院证据法学专业下设三个方向(证据法学方向、法医学方向、物证技术方向),除以上要求外,报考证据法学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或硕士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我院证据法学专业下设三个方向(证据法学方向、法医学方向、物证技术方向),除以上要求外,报考证据法学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或硕士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我院证据法学专业下设三个方向(证据法学方向、法医学方向、物证技术方向),除以上要求外,报考证据法学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或硕士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我院证据法学专业下设三个方向(证据法学方向、法医学方向、物证技术方向),除以上要求外,报考证据法学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或硕士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二、申请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英语6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证书复印件。
三、专家推荐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一)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1位。
(二)外校具有高级职称同行专家1位。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四、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704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704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704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704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五、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2)教育背景
本科或硕士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且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或硕士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且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或硕士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且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或硕士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且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
(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
(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已有公开出版的论著或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在CSSCI期刊发表者优先录取。
4)外语水平:
(1)英语:取得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其他语种(含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实际考试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二、申请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英语6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证书复印件。
三、专家推荐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申请人须有两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
(一)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1位。
(二)外校具有高级职称同行专家1位。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2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四、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704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704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704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704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五、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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