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申请人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申请材料中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交学院予以核实。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楼B508)
邮编:100088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189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