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考试所需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马林巴除外)。
2. 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按当年国家标准统一收费。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书本讲义费另计。
3.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为复查期,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或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介绍单位和地区。
4. 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由我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凡因学习成绩或品德、体格不符合要求者,退回原介绍单位和地区。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2020年北京计划单列招生线上考试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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