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试行)》(药大研〔2013〕173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奖学金名额按照考生入学终录取总成绩排序确定。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录取考生第一学年低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考生录取入校后,第二学年起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标准按照学校新文件执行。
2020年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学业奖学金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