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所在学科为我校“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重点建设的高峰学科、骨干学科、培育学科、交叉学科或协同创新中心;
2.具有2020年博士招生资格;
3.具有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在研(不包括延期结题)的国家级纵向课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及其课题(具有学校自主知识产权);
4.具有可支配累计科研经费大于或等于30万元;
5.近三年以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5或JCR分区I区文章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累积影响因子不低于10;
6.近三年我校引进人才(正高/教授),不受第3、4、5条要求限制;
2020年中国医科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