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考制”申请时遇到特殊情况,由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以“申考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申考制”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发表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SCI论文,文章类型为原创性研究型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5.0或中科院JCR分区2区及以上。
4.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曾受刑事、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
(3)应届生入学前没有毕业或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6.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7.由中国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符,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2020年中国医科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相关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