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从2021年起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拔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下同)是指从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中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第三条我校在药学、中药学、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下设二级学科博士点的学科专业内招收直博生。学院总体控制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院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总数的20%o
第四条申请招收直博生的导师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导师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无师德师风的不良记录。须做到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近三年来指导的博士毕业研究生论文在评阅、抽查及复查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须具备当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同时获得至少1个博士生指标(不含直博生单列招生计划)。
(三)能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试行)》(药大研〔2013〕173号)有关规定提供导师配套经费。
(四)导师须为本人招收的直博生承担其新生奖学金数额的50%,即每生15000元。
第五条直博生招生计划包括两个部分:
(一)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可以使用本人博士生计划招收直博生。
(二)学校设立“直博生单列招生计划”,即2021年起从学校博士生招生计划中划拨20个直博生单列计划,按照招生年度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占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总人数的比例划拨至各学院,由学院根据学校的分配原则并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科研平台及导师科研综合能力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至符合直博生单列计划招生条件的导师个人。
第六条申请“直博生单列招生计划”的导师除符合上文第四条基本条件外,还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承担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科研项目,要求如下:(原则上同一项目用于申报直博生单列计划时仅可使用一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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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 |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科研项目 (学科类别内满足一项即可) |
理工医药 类学科 |
① 近三年单项资助经费N50万元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一项; ② 近三年单项资助经费2100万元的省部级纵向科研经费一项; ③ 近一年内同一课题单笔到账经费N15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一项。 |
经管文法 类学科 |
① 近三年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一项; ② 近三年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纵向科研项目两项; ③ 近一年内同一课题单笔到账经费25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一项。 |
备注: |
科研项目统计截止时间、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科 |
研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均参照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与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执行。
(二)应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导师本人在研科研经费须达到100万元。科研经费统计截止时间均参照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与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执行。
第七条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实际情况,突出培养条件和教育质量优先的原则,合理选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对导师进行科研能力综合评价,制定科学公正的“直博生单列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每位导师三年内至多可获得1个“直博生单列招生计划”。
各学院直博生单列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和计划落实情况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考生应是取得招生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拟报考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十条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前2%(含2%);各类国家级基地班或入选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的推免生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的专业排名应在前20%(含20%)。特别优秀的生源其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一条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成绩有效期在4年之内):
六级(CET-6)成绩,500分;
或托福(TOEFL)成绩N90分;
?或雅思(IELTS)成绩N7;
或以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在SCI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论文。
第十二条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直博生选拔工作要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国药科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本科阶段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以及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等。
(二)《专家推荐书》,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申请资格的审查,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的学生直接攻博。此外,还应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直博生初录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初录名单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作为直博生拟录取。
第十八条取得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应按当年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履行博士生网上报名等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以及被取消推荐免试资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直博生除同等享有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之外,学校单独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额度为每生30000元,在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一条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直博生的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将另行发布。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0年中国药科大学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招生计划包括两个部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