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考生务必了解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见附件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见附件七)中关于考试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定,认真完成复试。
(二)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三)考生须遵守远程网络考试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参加考试。保证不持有、不存储、不制作、不传播任何与考试相关的音视频。
(四)学院及招生各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若有任何情况变动,以官网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戏曲学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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