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二条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以后,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学生毕业后在学校的指导下自主择业。
第十三条学校政策及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57061;
联系电话:(0546)7396881、7396011;
网址:http://www.***.cn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退学学费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