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学院自定,须提前予以公布。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各院(部)于复试后3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5月31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有关纸质表格及音像材料报研招办。
4.院(部)应认真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院(部)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 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7.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8.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提交给录取学院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doc
Zoom会议客户端学生使用说明(考生不需要用邮箱注册).docx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