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A.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C.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D.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E.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F.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石油化工/石油工程 | 西安华清职业技术学院 | 3/4年 | -- |
石油工程 | 惠州市方圆电脑会计学校 | 实行学分制 高起专2.5-5年 专升本2.5-5年 | -- |
石油工程 | 南充信息工程学校 | 三年 | -- |
石油工程 | 吉林省石油学校石油技工学校 | 三年 | -- |
石油工程 |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高级技工学校 | 三年 | -- |
石油工程 | 榆林学院 | 4 | -- |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博士招生复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工程博士不超过1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