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学院自主确定提交形式)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学院自主确定提交形式)
(7)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研招办邮箱sdyzb@***.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学院(研究院)可对审核材料存疑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核查。所有资格审查须在复试前完成,核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考生须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并作出符合复试要求的承诺,待复试结束后补交,未提交者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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