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研究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综合考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管理,提高选拔质量。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研究院、二级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执行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高不超过150%。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5月15日-6月5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二级单位)自行确定。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根据北京市对当前疫情形势的研判,各招生单位现阶段不得在北京本地组织考生现场复试。我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到校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教室)进行。
(2)考生端
考生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n/logon)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学院自主确定提交形式)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学院自主确定提交形式)
7.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证明材料。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1)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八)其他
1.2020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附件3)。
2.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招生学院(研究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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