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将由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共同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和复议。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着位置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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