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靠前且达到本复试小组给定的招生指标内的学生具有被录取资格,其它学生暂不具有录取资格。
5.所有导师和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双向选择决定具体指导教师。
6.如果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没有被报考的导师录取,而且不同意调剂导师,则失去被录取资格。
7.录取资格有空位后总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依次递补获得被录取资格,导师与递补考生双向选择决定具体指导教师。
8.为了充分体现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导师可根据本人的招生指标在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中,从报考本人的学生中(可以不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自主决定招收博士研究生,也可以录取报考其它导师的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导师也有放弃录取学生的权利。
9.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应于2020年9月份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注: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各学科专业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