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基于“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②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
③在报考材料中对个人信息进行有不实、不详表述,致使资格审查有误的考生;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审查工作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