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指标分配
招生指标15人,包括申请--考核制(含定向生)和硕博连读生。
2.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生源和材料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果,原则上学院按招生总规模不低于120%,不高于130%确定复试名单。
(1)根据“材料审查工作小组”给出的材料初评分数,根据复试比例且按照材料审查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满分100分。
(2)参加学校英语考试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专业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70%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除导师之外的面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30%+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70%
4.录取原则
(1)录取基于“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②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
③在报考材料中对个人信息进行有不实、不详表述,致使资格审查有误的考生;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1)复试成绩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公布方式:通过经济管理学院网页发布公告(网址:http://***.cn/sba/)
(2)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
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规模的10%,须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拟录取。
(3)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应届生迟应于2020年9月份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审查工作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