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导师招生指标中已包含“申请-考核”制、直博生、硕博连读人数。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收其报考。
4.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笔试试卷邮寄地址(必须用EMS):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院办(收),010-8973308,邮编102249。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