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考察,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及在学校指导下填写好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考察,考察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8日。
2.县级公安机关根据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通过网上核查、走访调查、档案审核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并对考察情况综合分析研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察结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逐级上报。考察及审核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表由县级公安机关留存,严禁考生自带已填写考察结论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3.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察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
202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新疆考生报考公安考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