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并提出考察意见,省级公安机关进行分析后综合作出考察结论。各市公安机关指导考察实施机关遴选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严谨细致、担当负责、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公安机关在编在职人民警察,通过网上核查、走访调查、档案审核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研究提出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察的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3日。达到普通类一段线且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准考证向户籍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考察申请,按要求填写《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或《2020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考察。
山东省内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
招生考察是公安院校招生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普通类一段线考生的考察申请。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考察情况,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合格的考生领取本人的《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依据。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202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山东考生报考公安招生考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