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增强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区公安厅将对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招生计划、数量、工作程序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公安厅提供的相关招生材料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布或公示。
(二)为确保公安院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公安厅设立举报信箱(公安厅: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邮编:010051)和举报电话(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0471-6550221),以便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自治区公安厅警务督察、机关纪委等部门要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类别意向入围分数线,公示入围考生名单,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投档及录取高分低分及考生名单。
(五)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具体报名流程以及附件详见: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2020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https://www.nm.***/ptgxzs/zcfg/202007/t20200721_40205.html
202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内蒙古考生报考公安接受社会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