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参加报考院校所需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有一项不合格的,综合结论为不合格,不得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信息,经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8月6日18:00前报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扫描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有关招生院校。《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表》。
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不延期,考生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规定的地点参加报考院校所需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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