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于入学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及困难证明,并由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开具未贷款证明,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组织学生统一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贷款额度每人每年高12000元,从毕业之日起13年内还清。此外,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可申请“心平自立贷学金”,额度高为1万元,具体申请方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须知北京关于助学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