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面试工作结束24小时内公布总成绩及排名,排名在接收名额范围内的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
2、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导师后,打印《导师接收意向表》(将在复试QQ群发布)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扫描件发送到导师邮箱,邮件主题为:“导师接收意向表+拟录取专业+学生姓名+接收导师姓名”。由接收导师转发上述拟录取考生的“接收意向表”至cheny@***.cn,对接收意向予以确认,否则录取无效。导师确定同意拟录取后,考生不得再更换导师。
3、招生导师按招生信息公布的专业招生。招生指标与导师一一对应,若导师在学科组复试之后未招生,学院收回其招生指标。
4、确定拟录取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须在5月25日下午16:00前提交,过期不再办理。
5、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批准并公示之后视为被正式录取。
6、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重点复查新生本人与身份证、准考证上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复查本人与复试时采集的图片或视频中是否为同一人,审核毕业证、学位证等信息,对替考、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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