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报考导师后面注明实际报考导师姓名,待入学后更换至实际报考导师名下;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其中1名应为报考学生的硕士生导师;如硕士生导师不是教授,除提供硕士生导师推荐信以外,还需提供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专家填写后交由考生和其他材料一起寄送);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如没有需要学校出证明说明原因),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费贰佰元(直接到我所交现金或邮局使用地址汇款汇款: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295号,收款人: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研究生部,邮编200050),报名费收到后概不退还;
(7)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8)政治审查表;
(9)其他材料:a.《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原件1份);b.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如在报名结束后到材料审核前新增的学术成果也请及时申请增添,材料审核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新。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报考条件及要求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如在报名结束后到材料审核前新增的学术成果也请及时申请增添,材料审核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新。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报考条件及要求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如在报名结束后到材料审核前新增的学术成果也请及时申请增添,材料审核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新。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报考条件及要求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如在报名结束后到材料审核前新增的学术成果也请及时申请增添,材料审核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新。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报考条件及要求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如在报名结束后到材料审核前新增的学术成果也请及时申请增添,材料审核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新。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报考条件及要求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2020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秋季博士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