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和国科大所属各院系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准考资格审核,因此考生须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十天内即2020年1月22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或送交至所报研究所的研究生部或校部学院办公室(研究所或院系提前截止的,以研究所或院系公布的截止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交报考材料的,以送交时间为准。)
1.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报考研究所或学院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并在2020年9月1日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费(执行各培养单位收费标准);
(6)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研究所或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之“博士招生”栏目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按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申请-考核”制单位的考生按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2.硕博连读转博的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报考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
(3)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4)报考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0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提交报考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