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新增兼职博士生导师请在2020年1月15-2月29日期间登录“导师遴选系统”(http://dslx.***.cn/),填写相关信息,下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申请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并于3月5日前提交到受聘学院。
2.2021年招生的新增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要求在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兼职博士生导师是指人事关系不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校外博士生导师。
4.合肥物质研究院、金属研究所、长春应化所、苏州纳米所、苏州医工所、紫金山天文台和南京天仪中心的导师不属于兼职导师。
5.兼职博士生导师每次受聘期限为5年,受聘期限内应具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完整的培养一届博士生,指导博士生的学位授予标准应符合校内同类学科要求。
6.学院在兼职博士生导师受聘期限内能至少分配一名博士生由其指导,对兼职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应及时关注,及时妥善处理好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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