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在录取时,当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报考人数的85%以内;
(三)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的;
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中国计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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