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84%+外国语考核成绩16%(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面试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