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面试总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0.88+外国语考核成绩×0.12(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