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相应录取协议书,并于6月10日前将录取协议书寄送至各学院(中心)(只限邮寄方式提交,一律不接受现场提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详见附件2)。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请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定向就业)》(附件3)。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附件4)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附件5)。
注:如需学校先盖章,请于6月5日前将本人签名的录取协议书直接寄送至研究生院(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142研究生服务大厅,收件人:贾秀秀,联系电话:0532-66786202),并附说明(说明内需有回邮信息),研究生院办理后寄还考生,考生及时完成其他单位签字(盖章)并按时寄送到各学院(中心)。
3.录取计划为三亚海洋研究院计划的考生请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三亚海洋研究院)》(附件6)。
以上录取协议书填写时应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工作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录取协议书签订份数已在协议书中注明,请按要求提交相应份数,应由考生本人持有的,学校盖章后将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
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签订录取协议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