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申请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国海洋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由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
3.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大学学位者需要提交相关学位学历等认证材料)。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三)材料审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5.综合考核名单确定与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按照《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进行考核,考试时长180分钟,满分值100分。
(2)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了解考生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测试考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和心理健康等情况。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3.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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