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二)材料审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
学院严格按照海洋与大气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海洋与大气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并组织导师、专家组对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名单。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6月9日前,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三)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准备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面试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本校返校考生线下现场考核)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综合面试。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综合面试。
(六)体检。
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综合面试结果的使用
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考核成绩×10%(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2.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一起排名录取。
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博士研究生工作程序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