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
学院严格按照海洋与大气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海洋与大气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并组织导师、专家组对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名单。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6月9日前,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博士研究生按一级学科(群)或者相近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