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报名。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本科毕业院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关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cugyz)有关通知。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对考生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考生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请于2019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单考生报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六)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0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考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