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时,考生须在5月3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凡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及格者;
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提供虚假材料者;
6、其他违反我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规定者。
2020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