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 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第二款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第三款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填报的前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分数级差进入后一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四款 在实考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提供的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五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六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语文含附加分);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数学含附加分)。
第七款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录取原则按照本条例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
2020年中国传媒大学第六款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