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我校分为三档:第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第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第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分学期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
其 他: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8000元
4.校园地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公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温馨提示:贷款政策内容同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优先考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服义务兵役、招收为试管的高校入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退役一年以上通过统一高考考入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资助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6.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资助对象: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的吉林省普通高校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
资助标准:代偿标准为每年6000元。
7.勤工助学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我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等。
9.长春地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在扶贫攻坚期间,大学段就读我校的长春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以到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资助,每生每年5000元,毕业时优先推荐工作。
2020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高中起点入学后可申请的资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