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提交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下发)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残疾军人)子女、单亲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大病、家庭遭遇特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等情况的,可将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困难认定和资助。
2.生源地贷款学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右上角写上专业年级班级、学号、本人手机号码)。
温馨提示:
具体资助项目请看随录取通知书下发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折页。
录取通知书中附有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困难认定和资助。不需要在申请表上盖章,由学生个人承诺后,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先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2020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3+2中高职衔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