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来校报到(以上证件须原件,缺一不可)其它证明不能作为入学凭证。为方便办理入校手续,请备好本人户口整本(含各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特别提示:户口本必须真实;学生户口本\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我校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提交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下发)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残疾军人)子女、单亲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大病、家庭遭遇特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等情况的,可将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困难认定和资助。
2.生源地贷款学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右上角写上专业年级班级、学号、本人手机号码)。
温馨提示:
具体资助项目请看随录取通知书下发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折页。
录取通知书中附有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困难认定和资助。不需要在申请表上盖章,由学生个人承诺后,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先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三)新生需要上交红底和蓝底小二寸照片各4张,照片背面标注好姓名、班级、学号。
(四)档案关系:
1.入学后团籍(纸质)档案由学生个人交到校团委进行团关系转接,线上团关系转接在入校后统一进行。
2.入学时需带好个人原职业学校的学籍档案(不得拆封),报到后亲自上交给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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