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学生资助工作细则》,全面负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目前,我校已经全面建立了以“奖、助、贷”为主要手段的资助体系,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为学生的、成功、成才积极创造条件。奖,即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勤奋学习,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从而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帮助自己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即一等奖每学年1600元、二等奖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每学年600元,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20%;新生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用于奖励高考成绩优异或具有一定体育特长的新生;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4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300元。助,即勤工助学。学校设置了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以此来补贴其学习生活费用。贷,即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的,用以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的相关事宜。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未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材料:申请贷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为第二代)
(3)家长的户籍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的均要提供,且身份证须为第二代)
(4)农村学生须提供加盖乡或乡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城镇学生须提供加盖区或区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4.贷款利息:在校期间由政府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利息。
5.贷款期限:目前的贷款期限均为6年,即从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另外,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学费和住宿费的缓交手续,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开学后,学校将根据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分别采取“奖、助、贷”等资助措施,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够学有所教、困有所助、难有所帮,快乐、充实、幸福地度过大学的学习生活。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31-85374970
答案来源于:2020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入学手册
2020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简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