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及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录取程序
1.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研究生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平台将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在12小时内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学校可取消待录取资格。
2020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