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过程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影像资料拷盘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中和考后,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将回看录像,追查并认定违纪作弊行为。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考后举报。
2. 如果违纪作弊或协助他人违纪作弊,考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向教育部上报违纪作弊事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影响就业、考试等。
3. 本次考试特殊教育学院教学楼设立由考务人员和公安人员共同参与的考生违纪处理组,负责违纪考生的现场处理、案件侦办等事项,触犯刑法者现场直接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对于本校考生,我们还将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外校在籍学生或已参加工作者,我们还将向你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寄发违纪作弊通知单,由学校或单位作出处理。违纪作弊考生,以后将不允许在我校考点报考和报考我校。
4. 考试成绩预计在2020年2月份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和长春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yjsc.***.cn/)。
2020年长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考单招)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