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根据初试成绩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分配各学科、专业当年的招生名额;研究生院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协调。
(二)各有关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复试考察。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职责:
1.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随机确定各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并对参与复试的导师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2.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专业课复试的命题和评分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分工作,并确定评分标准、程序。
3.负责组织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查工作。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负责保存研究生复试相关的各种原始材料。
8.各专业复试小组由不低于5位成员组成,设组长1人,另需考务秘书1名、技术秘书1名。
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工作,并对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020年长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