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学院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包括准考证、身份证、体检报告原件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附件1:电控学院2020年博士复试名单.pdf】
附件【附件2: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线上复试流程说明.docx】
2020年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