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艺术类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统一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考试要求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2)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符合条件的进档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①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②运动康复专业按照文化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文化成绩-体育本科文化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折算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答案来源于:2020年玉溪师范学院考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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