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 2020]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 14081
第六条学院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 1号,邮编: 265500第七条办学属性及层次: 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条办学简介: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为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现有37个招生专业,围绕服务区城经济发展构建了7个专业群,其中4个是省级品牌和高水平专业群。学院建有4万平米的实训基地,配备有1.5亿元的实训设备。拥有省级以上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名师、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青年技能名师9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61人。学院创新了多元协同育人模式,建立了冠名班、定向班、订单班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提供大量优质就业岗位。
第九条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 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的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各项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一)单独考试招生的对象是: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的对象是: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在16-20周岁;男生身高1.73-1.84米,女生身高在1.63-1.75米;无色盲,无夜盲,双眼裸眼视力或术后矫正裸眼视力应达到C字表0.5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形象气质佳;身体日常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腋臭、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等。
(四)报考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均匀,无纹身,无大面积伤疤或色素沉着;男生身高不低于1.70 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色盲、色弱、弱视、斜视;无心理及精神病史,无重大手术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能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疾病。
(五)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上无纹身。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生理缺陷,无沟通障碍。
(六)若被录取的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专业就读。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招生计划 2500名。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150名;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300名;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50名。招生专业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志 愿填报时间安排在2020年5月21日至24日(每天9:00-18:00)。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或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的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http: //wsbm. sdzk. cn/gzdz/ )或登录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 /www. ytqcvc. cn/)“2020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选择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 14081), 按要求如实、清晰、完整、及时地填写考生信息及填报专业志愿,每生可选报1-3个专业(专业类),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用并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考 核测试的组织。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授权全面承担本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
第十六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采用网上闭卷测试的方式进行。网络考试的考前准备与要求、考前模拟演练方法等有关考试信息,将通过《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实时网络考试方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实时网络考试指南》和考试大纲等形式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 /www. ytgcvc. cn/)及时向考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各项考前准备。
第十七条考核测试方式、 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单独招生考试采用“文化综合考试+素质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由学院自主命题,网上闭卷考试,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考试总分为300分,语文和数学各150分;素质测试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采用“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学院制定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总分300分。素质测试200分,由学院自主命题,网上闭卷考试。
(三)素质测试以中学(普高、职高、技校、中专)所学知识为基础,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理解与交流能力、应用分析能力、审美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挖掘学生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潜质。
(四)成绩计算
单独招生考试总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成绩=高中阶段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第十八条考试时间
单独招生的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为: 2020年6月1日上午9: 00-11: 00。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素质测试考试时间为: 2020年6月1日下午14:00-15: 30。
第十九条考试网址: 以学院官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学院将提前考试系统,组织模拟测试。考生请于6月1日正式考试以前,提前登录学院考试平台进行考前模拟演练,熟悉考试操作流程。
第二十条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按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专业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单独招生以文化综合考试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综合评价招生以高中阶段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录取过程针对各类别、专业生源不平衡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进行类别、专业计划适当调整。
(三)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符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可免试并优先录入我院相关专业。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于6月8日前上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收费严格按山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工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校企合作专业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为准。
第二十二条奖、贷、助学措施。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招生考试工作按照 “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建立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等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35-
传真电话: 0535-6339007
电子邮箱: ytqc_ zhaoban@163. com
学校网址: http: /www. ytqcvc. cn
招生网址: http: //zs. ytqcvc. cn/
第二十七条招生工作的 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 0535- -6339231
电子邮箱: ytqcvc jw@163. com
第二十八条自 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 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我院将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第三十条充分考虑已录取的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生源特点,在课程考核和教学上,采取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和多样化人性化的课程考核形式(机考、面试、答辩等多种形式及职业资格证书学分顶替);采用网络学习与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授课与分散授课相结合、校内理论学习与校外企业实践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教学方式。坚持按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严格管理,保证标准不降,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不同专业特点,专业教学总学时在2500至2700学时之间。学制3年,修业年限高不超过6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 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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